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 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 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 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 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 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 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 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 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 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 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 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